發(fā)布時間:2022-05-17
政策級別:市級
發(fā)文部門:淮安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政策主題:資質榮譽
淮社險管〔2022〕21號
各輔助器具供應商及有關單位:
為保障工傷職工獲得優(yōu)質的輔助器具產品和良好服務,促進工傷職工功能恢復,,規(guī)范我市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衛(wèi)生計生委員會關于印發(fā)〈江蘇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條件〉的通知》,、《省人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江蘇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評估確定辦法的通知》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我市計劃開展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機構資格申報和評估確定工作,按照“供需平衡,、擇優(yōu)選擇,、鼓勵競爭、總量控制”的原則,,確定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機構?,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符合《江蘇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條件》(蘇人社發(fā)〔2016〕217號),、《江蘇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評估確定辦法》(蘇人社發(fā)〔2016〕240號),、《關于印發(fā)<江蘇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目錄及最高支付限額(試行)>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7〕413號)的規(guī)定。
二,、申報程序
1. 自愿申報: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向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工傷保險科遞交《淮安市工傷保險輔助器具協議管理申請表》一式三份及填表說明中所列相關材料,。
2. 資格審核及現場評估:根據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自愿申報的相關情況,由市社保經辦機構組織相關專家和工作人員對受理的《淮安市工傷保險輔助器具協議管理申請表》等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實地現場評估并提出審核意見,。
3. 公示名單:擬確定為協議管理的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名單通過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4. 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后,,由淮安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與其簽訂服務協議。
5. 公布及授牌:對已簽訂協議的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由淮安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正式發(fā)文公布名單,,并授予“淮安市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協議機構”標牌。
三,、聯系方式
1. 材料申報地址
淮安市翔宇中道150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北215室(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工傷保險科)
2. 聯系人和電話
聯系人:劉晶晶 電話:0517-83888912
附件:淮安市工傷保險輔助器具協議管理申請表
淮安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7日
工傷保險條例
201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