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0-12-18
政策級別:省級
發(fā)文部門:
政策主題:資質榮譽
一,、發(fā)文單位
江蘇省體育局
二、政策依據
《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yè)高質量發(fā)展的意見》(國辦發(fā)〔2019〕43號)
《省體育局關于加快體育服務綜合體建設的指導意見》(蘇體經〔2017〕6號)
三、申報時間
2021年3月5日前
四、申報類型
體育中心型、全民健身中心型,、商業(yè)中心內嵌型、其他型(含體育旅游景區(qū)等)四種類型,。
五,、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近3年沒有嚴重或較嚴重失信行為,。
2、綜合體應全部或者一期建設完成并且投入運營使用,。
3,、綜合體除體育賽事和訓練等服務功能外,須包括體育培訓,、全民健身,、體育相關的休閑娛樂等配套功能中的一類或多類功能。
4,、綜合體必須有企業(yè)化運作的市場主體,,并且以面向全民體育消費市場為主。
5,、綜合體經營狀況良好,,具備良好的盈利能力。當年經營虧損或者完全靠政府補貼運營的不得申報,。
六,、申報材料
1.《***型體育服務綜合體申報表》,;
2.《江蘇省體育服務綜合體基本情況表》,;
3.江蘇省體育服務綜合體申請報告;
4.申報單位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無三證合一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
5.綜合體運營單位2019、2020年度會計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6.相關填報內容的證明材料,。
七、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申報綜合體類型并填寫相應申報表,、基本情況表,,報送至所在地體育局,。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孫海燕025-51889178
關于開展第四批體育服務綜合體認定的通知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