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0-09-11
政策級別:省級
發(fā)文部門: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政策主題:減稅降費
2020年第4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現(xiàn)就資源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稅有關問題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4號)第三條規(guī)定,現(xiàn)明確我省資源稅應稅產(chǎn)品組成計稅價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為20%,。
二,、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秶叶悇湛偩纸K省稅務局關于資源稅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7號),、《關于明確若干稅款征收標準的公告》(蘇地稅規(guī)〔2013〕2號)第一條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2020年8月31日
【解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資源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2020-09-11關于資源稅有關問題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