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6-21
政策級別:國家級
發(fā)文部門: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政策主題:監(jiān)督管理
環(huán)辦便函〔2023〕190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設備監(jiān)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管理,,我部組織制修訂了《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1、2,、3級管道支承件制造單位資格條件》《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1級鑄鍛件制造單位資格條件》《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2,、3級泵設計和制造單位資格條件》三份征求意見稿,現(xiàn)對三份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可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我部,。征求意見稿可登錄我部網(wǎng)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20日。
聯(lián)系人:生態(tài)環(huán)境部核設施安全監(jiān)管司 管麗
電話:(010)65646905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安門大街82號
郵編:100006
附件:
1.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1,、2,、3級管道支承件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
2.《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1、2,、3級管道支承件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3.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1級鑄鍛件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
4.《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1級鑄鍛件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修訂說明
5.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2,、3級泵設計和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
6.《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2、3級泵設計和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修訂說明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辦公廳
2023年6月15日
(此件社會公開)
附件:
1.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1,、2,、3級管道支承件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pdf
2.《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1、2,、3級管道支承件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3.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1級鑄鍛件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pdf
4.《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1級鑄鍛件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修訂說明.pdf
5.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2,、3級泵設計和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pdf
6.《民用核安全設備核安全2、3級泵設計和制造單位資格條件(征求意見稿)》修訂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