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4-09
政策級別:國家級
發(fā)文部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政策主題:引導扶持,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央科技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要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對主責的“生物與信息融合(BT與IT融合)”“合成生物學”重點專項設立應急項目,現將應急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根據指南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并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項目(課題)負責人應聚焦指南任務,,整合優(yōu)勢創(chuàng)新團隊,并積極吸納優(yōu)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員參與項目研發(fā),。鼓勵有能力的優(yōu)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承擔任務,。
(一)申報單位。
1. 申報本次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yè)等(以下簡稱內地單位),,或由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協商確定的港澳特別行政區(qū)單位(以下簡稱港澳單位,,名單見附件1),。內地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4年4月1日前,。
2. 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具有較強的科技研發(fā)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guī)范。
3.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不得作為牽頭單位或參與單位,。
4. 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無在懲戒執(zhí)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5. 各重點專項申報指南中對申報單位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
1. 項目(課題)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2. 項目(課題)負責人應為60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港澳單位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和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愛國愛港,、愛國愛澳,。
4. 項目(課題)負責人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
5.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及港澳特別行政區(qū)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6. 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7. 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無在懲戒執(zhí)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8. 各重點專項申報指南中對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申報書
1. 申報單位,、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應認真閱讀本指南、申報書填報說明等,,按照相關要求填報申報書,。
2. 項目申報書應包括相關協議和承諾等,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的牽頭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明確各單位任務分工、考核指標,、經費分配,、知識產權歸屬等;項目負責人,、課題負責人應在聯合申報協議上簽字,,協議簽署時間應明確體現。
(2)項目(課題)牽頭單位,、項目(課題)負責人應簽署誠信承諾書,,并嚴格遵守承諾。
(3)項目(課題)負責人為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人員或港澳臺居民的,,聘用期應覆蓋所申報項目(課題)的執(zhí)行期,,并應提供相應聘用材料。其中,,全職受聘人員應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應由所有受聘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4)牽頭單位為企業(yè)的,,應提供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5)對于明確配套經費的項目,應提供自籌經費來源證明,,明確配套金額,。
(6)對于應用示范類項目,應提供示范應用承諾函及相關證明材料,。
3. 項目(課題)牽頭單位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21〕32號),、《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5〕2號)等相關文件的具體要求,遵循“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結合項目(課題)牽頭單位及參與單位現有基礎及支撐條件,根據項目(課題)任務目標的實際需要,,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編制項目(課題)預算。
4. 申報書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內容,。
5. 涉及科技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項目,,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應加強相關知識學習,,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倫理準則,并按照相關重點專項指南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項目(課題)的牽頭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等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嚴禁弄虛作假,。
三、限項申報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牽頭申報1個應急項目(課題),;因任務特殊,,應急項目不計入總數限項范圍。
四,、申報程序
本指南所涉及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重點專項項目,,采用一輪申報的程序,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1. 網上填報,。項目牽頭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共服務平臺(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科管系統(tǒng)”)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申報書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將作為后續(xù)形式審查和項目評審工作的依據,。
因屬應急項目,,項目牽頭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5年4月12日8:00至4月27日16:00。
2. 組織推薦,。申報書須經相關單位推薦(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見附件2),。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于2025年4月30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系統(tǒng)逐項確認推薦項目,,并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每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3.形式審查,。專業(yè)機構將對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要點附于各重點專項的申報指南后。
五,、咨詢方式
1. 技術咨詢電話及郵箱:
010-58882999(中繼線),,[email protected]
2.業(yè)務咨詢電話:
重點專項名稱 |
主責科學部 (指南方向) |
專業(yè)機構 (申報條件、申報書,、形式審查要點等) |
生物與信息融合 (BT與IT融合) |
010-62327967 |
010-88225093 |
合成生物學 |
010-62329246 |
010-88225176 |
附件:(詳見國科管系統(tǒng))
1. 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協商確定的港澳單位名單
2. 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3.“生物與信息融合(BT與IT融合)”重點專項2025年度應急項目申報指南
4.“合成生物學”重點專項2025年度應急項目申報指南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