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2-03-11 來源渠道:江蘇住建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儀征市月塘鎮(zhèn)新鎮(zhèn)區(qū)2021年保障性住房項目已由以儀審投[2022]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江蘇天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其他國有10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儀征市月塘鎮(zhèn)新鎮(zhèn)區(qū)2021年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 ||||||||||||||||||||||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儀征市月塘鎮(zhèn)街南路北側,,旺月路西側,,興月路南側 2.1.2 工程規(guī)模:總建筑面積約68000平方米(A地塊總建筑面積約47000㎡,B地塊總建筑面積約21000㎡),,房屋建筑樁基,、土建及安裝、基坑支護,,配套建設區(qū)域內道路,、綜合管網(wǎng)、景觀,、綠化等附屬工程,。 2.1.3 合同估算價:28283.22 萬元 2.1.4 工期要求:577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2年05月08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05日 2.1.5 其他:/ 2.2 招標范圍:儀征市月塘鎮(zhèn)新鎮(zhèn)區(qū)2021年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總承包包括設計(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概預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及報審),、設備及材料采購安裝、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投資等全過程負全面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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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的施工資質和建筑行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的設計資質或者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的施工資質和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的設計資質或者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的施工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的設計資質,,并滿足以下要求: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3,、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4、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或者【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國家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或者【二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及以上】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滿足下列條件:1,、項目負責人未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3.1 具備經揚州市建管處備案發(fā)放的: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或企業(yè)資格,、資質核驗書或江蘇省省外建筑施工企業(yè)信息登記表。 3.3.2 不屬于《揚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及從業(yè)人員信用評價成果》中黃牌,、紅牌企業(yè)與個人并處于限制招投標活動期限內,; 3.3.3 投標人為授權委托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近3個月養(yǎng)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02月28日在職職工養(yǎng)老保險的證明材料;采用網(wǎng)上自助查詢方式的,,如當?shù)厣绫9芾聿块T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 3.3.4 投標人沒有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被招投標監(jiān)管機構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內,; 3.3.5 已完成揚州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登記工作,; 3.3.6 本工程設置以下可選條件作為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19年03月0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19年3月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業(yè)績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1,、依法承發(fā)包的交易結果(中標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4,、其他證明資料(如有),。依法承發(fā)包的交易結果文件包括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通知書(或備案表)和成交通知書等,;依法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可以提供業(yè)主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有關中標文件。 業(yè)績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證明資料中涉及評標的相關數(shù)據(jù)不一致的,,以數(shù)額較小的為準;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業(yè)績證明資料中所注明的項目負責人名稱應與擬投標項目負責人名稱一致,,如有變更,,應附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資料。 投標人應如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證明材料,,以證實其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投標人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要求。 3.6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 號)”的要求:實行資格預審的,,在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時,,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資格預審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和“信用江蘇”網(wǎng)站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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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文件獲取 | ||||||||||||||||||||||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2年03月11日至2022年03月18日;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7.0版本; 4.3 招標文件售價255元/標段,,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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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標截止時間 | ||||||||||||||||||||||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2年04月12日09時30分00秒。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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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格審查 | ||||||||||||||||||||||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 ||||||||||||||||||||||
七、評標辦法 | ||||||||||||||||||||||
本工程采用評定分離,,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jszb.com.cn)、揚州工程建設信息網(wǎng)(http://www.yzcetc.com),、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儀征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上發(fā)布,。 | ||||||||||||||||||||||
九、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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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備注 | ||||||||||||||||||||||
備注: |
2022年03月11日